后勤管理处医疗所药房工作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17浏览次数:826

    一、药房调剂人员工作时要严肃认真,精神集中,根据有处方权的医生签署的正式处方配方。
    二、计价必须迅速、准确,不超过许可的误差范围。
    三、调剂前要认真审查处方中病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名、用量、剂量、服法、配伍禁忌以及计价交费无误后,方能调配。如有疑问,或遇短缺药品,必须找处方医生问明,并及时更正、签名后再予配方,调剂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或代用。凡不符合规定的处方,药房有权拒配。
    四、调配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凡医生注急重病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五、药剂人员应认真查对有无漏配、错配和病人姓名、处方号等,方可发药给病人,并向病人说明药品用法、剂量等注意事项。
    六、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专柜保管和调配,设薄登记逐方销存,并定期检查。
    七、药品应分类存放,药名标签清晰明确。补充内储药品时须细心核对,遇药品变质或标签模糊时,须经鉴定后方可调配。新增或短缺药品,应及时通知有关科室。
    八、加强药房管理,药品严禁外借。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要保持药房的整洁,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做好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