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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信学院2011年年终教学津贴发放方案

时间:2011-12-31 作者:戴建民点击:730

 

物信学院2011年度校内津贴发放方案
一、本年度教学(实验)工作量的计算仍参照学校《泉州师范学院2011年教学单位教学津贴发放的原则意见》及文中规定的文件标准“泉师综[2001]58号”,按照“2009年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二、2011年我院津贴可发数为924450元。财务处已从我院本年度津贴扣去已发放的其他教学经费51902元。余款为924450-51902=872548元,非本院教师给我院所上专业课金15835元,校选课应发6111元,余下津贴总额850602元。人均18490元。
三、设今年物信学院从学校取得的津贴总额850602元为A,必须抽取行政兼职津贴A1,行政兼职人员为:院长、副院长、专业主任、实验室主任、主任助理、教研室主任、支部书记、班主任、兼职科研秘书等。兼职行政津贴为:院长按700/月,副院长500/月计算;专业主任、实验室负责人300/月(1年按10个月计算);专业(部)主任助理、实验中心主任助理每年补贴1500/年(1年按10个月计算),教研室主任800/年,支部书记1000/年,班主任1200/年。兼职科研秘书1000/年,计生管理员500/年,多项兼职津贴只发最高一项,(特别规定除外)兼职行政津贴总额约58700元。
四、专职行政人员津贴在与去年相同的基础上,计算总数B1=143210元,专职行政人员全院核定共8.5人(按全年计)。副处级22880元,正科级(包括主持全面工作)18990元,科员14130元。人均16848元。
五、扣除三、四两项,余下津贴总额为教学人员津贴B2B2=A-A1-B1=648692元,划分为教学基本岗位津贴B21、教学超工作量津贴B22
六、2011年教学人员基本岗位津贴(完成基本岗位工作量的情况下取得),分别为:教授24450元,副教授15950元,讲师12050元,助教9750元。B21535395元。
七、每位教师欲取得满额基本岗位津贴必须完成316学时的基本教学工作量。对于没有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的教师考虑两种情况分别处理。(1)服从工作安排但仍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其基本岗位津贴必须扣除未完成比例的津贴;(2)未满基本教学工作量者且不服从工作安排,其基本岗位津贴必须扣除未完成比例×2的津贴。
八、根据《泉州师范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规定》,柯跃前老师发放下半年应给的津贴。
九、教学超工作量津贴的计算办法:超工作量指的是全年教学工作量扣除基本教学工作量后的部分。教师超工作量津贴按下式计算K=B22/p子中的K为超工作量每学时的津贴值,P为教师的超工作量总学时数,2011年超工作量共约9281.1学时,超课时每学时津贴12元,总金额B22 111373.2元。超工作量学时津贴值无职称差别。
十、特别说明:2011年物信学院学生交费只完成98.88%,总津贴实际发放数只能按此比例发放。
此方案已经物信学院一届二次教代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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