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聊城导演全国最大传销案被批捕

时间:2007-04-11浏览:755

9月25日,随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对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王延、赵进等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这起震惊全国的第一传销大案,经过山东省聊城市检、警双方历经半年的艰苦奋战,终于宣布告一段落了。此案涉及总人数超50万、总金额近20亿、地域范围涵盖大半个中国的传销大案。记者采访中看到,这起案件的审查批捕卷宗竟有十余本,高达一尺有余。

一个举报电话牵出50余万人的传销网络

早春3月的“江北水城”山东聊城,春暖花开。今年3月1日晚10时,东昌府区公安局经侦大队一阵急促电话铃声突然响起:“喂,我是110指挥中心民警,刚才接到一外地女学生求救电话,说是被骗进传销窝点,请求解救。”5分钟后,10名民警奔赴现场,在一间民房发现了与该女学生同居的严庆飞。屋角一套名为“蝶贝蕾”的化妆品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因为“低级传销人员不可能有传销产品,也不可能单独居住”。经侦人员判断,严庆飞应该是一条“大鱼”。经初步讯问得知,严庆飞,现年22岁,青岛某大学在校学生。通过进一步讯问,“蝶贝蕾”传销网络的一个B级头目,浮出水面。随后,根据严庆飞的交待,警方又连续打掉3处B级传销头目窝点,并将缴获的一台电脑密码破解。 “3·1”传销大案由此打开了突破口。通过解密,一百多名下线清晰地展现在眼前。

兵贵神速。3月25日,东昌府警方又获悉该传销组织头目在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聚集的信息后,连夜组织民警踏上抓捕路途。第二天,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A级传销头目李化、李实抓获,并查获一个名为“小财神”文件的闪盘两个。  

“小财神”也算是名副其实。五十余万传销人员的庞大资料,全部隐藏在这个文件中。“小财神”的功劳远不止于此,一套专业的传销操作程序,更使它大显“神威”。利用这套操作程序,传销网络在黑龙江、内蒙古、河北、河南、安徽、山西、四川、浙江、江苏、吉林、辽宁、湖南、山东、贵州、甘肃等大半个中国迅速建立起来。

在随后的几天里,东昌府警方选调电脑专业人才与聘请的社会上电脑专家历经数日研究,终于破解了该网络终端,案件取得重大突破。警方破解两个闪盘后,办案民警惊奇地发现了一个完整的数据库,这个名为广州天冀公司“蝶贝蕾”化妆品非法传销组织及50余万传销人员体系表和业绩单,其中A级头目近百名,总涉案价值达20亿元。

博士后成为“3.01”传销大案“高参”

案情重大,引起了中央及省市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聊城市和东昌府区经侦部门根据领导指示,迅速成立侦破“3.01”传销大案领导小组,并选调20余民警参加破案大会战;东昌府区检察院李怀景检察长安排侦查监督科3位干警提前介入,以引导侦查活动,及时掌握各种证据,切实作到快速批捕。

4月5日晚12时,聊城警方经过3昼夜调查摸排,在吉林省又将一名重要传销头目抓获。此人名叫丛新志,现年30岁,博士后学位,系吉林省某网络公司技术骨干。经突击审查,办案民警弄清了该网络形成的发展过程:2002年春节过后,武汉新田传销网络苏胜、李军、刘华等6名B级头目,合谋脱离原传销网络总头目沈国良的领导,并找到丛新志,委托其设计传销网络系统的操作程序,并利用该程序每月给传销网络集团制作销售业绩单。身为博士后的丛志新利用较深厚的科技功底,经过数10余次研究,为苏胜、李军等6名传销头目研制出名为“小财神”传销网络系统的操作程序,并很快在全国16个省地发展成广州天冀公司“蝶贝蕾”化妆品传销网络。后来,随着传销网络的迅速膨胀,一些传销头目为获取更大的非法利益,纷纷独立操盘。丛志新又将“小财神”程序刻成光盘,以每套1至5万元的价格销售,从中获取500多万元的非法收入。

丛志新“小财神”闪盘出笼,为传销组织披上了科技的外衣。因经济利益分配不均,“蝶贝蕾”传销集团内部矛盾进一步激化,一些传销头目另立“山头”,扩展自己的网络系统。到案发时,“3.01”传销大案传销网络已发展为广州天冀、天津天狮、贵州红跃、深圳顺业4个传销集团,网络遍及全国20个省地,传销队伍已达50万人,涉案金额达20亿元,已成为严重干扰经济发展和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一颗“毒瘤”。

一批高级别传销头目浮出水面

如何尽快将传销头目缉捕归案,成为破案的关键。为此,东昌府警、检两方通力协作,制定了以情报信息研判为主导,以抓捕大头目为重点,彻底打掉传销组织网络的行动计划。

4月20日,该网络A级头目李臣、李枚被抓获。4月26日,A级头目吴凤落入法网。5月27日, 4名A级传销头目、11名B级传销头目在天津又被擒。6月至7月,抓捕民警辗转长春、威海等地,行程数千公里,又将王其、张杰等8名A级传销头目抓获。至此,“蝶贝蕾”传销网络土崩瓦解。

8月11日,办案民警南下上海,成功将“贵州红跃”华南区老总蔡某及A级头目方松、陈秋等10名嫌犯一网打尽。经东昌府区检察院审理查明,方松、陈秋均为浙江省人,他们自2002年加入传销组织,后转入“贵州红跃”传销组织以来,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非法经营数额分别为5026万余元、2970万余元、发展下线人数分别约为1万余人和7000余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

8月11日,警方获悉3名A级头目逃往青岛的信息后,当晚乘火车前往,但嫌犯改变计划提前乘车逃匿沈阳。办案民警马不停蹄又赶到沈阳,但狡猾的嫌犯又一次改变计划逃往哈尔滨。办案民警在哈尔滨又获得嫌犯藏匿中俄边界一深山老林的情报,迅即与当地警方取得联系,在进山路口蹲点守候。8月20日晚,民警将出山购买食品的李卫抓获,随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将李贷、李远抓获。

在此期间,“贵州红跃”东北地区老总邰军迫于打击压力,向贵州省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邰军交代:为使传销活动披上合法化的外衣,2005年,“蝶贝蕾”的一些团伙加盟了贵州虹跃集团的一家下属公司———贵州虹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虹跃)。在加盟“贵州虹跃”时,传销头目与贵州虹跃集团集团签订一份经营合同。在合同书中,甚至对“团队建设”都有明确规定。根据这份合同,传销团伙开始了“合法事业”。在这个“合法化”烟幕中,获利最大的是贵州虹跃集团。传销组织的“收入”,有37%作为利润直接归入贵州虹跃集团,而剩余的款项,还有近四成再以其他名目存入该集团的名下。

8月25日,警方乘胜追击,经过昼夜的布控,一举将隐姓埋名藏匿的“3.01”大案传销网络创始人之一、“贵州红跃”传销公司华北局老总苏胜抓获。东昌府区检察院审查批捕卷宗显示,2005年8月加盟“蝶贝蕾”的苏胜从加入至落入法网,经手出入的资金,高达两个多亿!同时,他因业绩显赫,步步高升,最终干到A级,成为独挡一面的大头目。

9月15日上午10时许,聊城警方再次出击。在中俄边境绥汾河附近一深山老林中,5名民警顺着一条崎岖山路急速朝一间草房奔去。10分钟后,只见一民警用力将门踹开,其他民警一拥而上,将3名公安部挂号的“蝶贝蕾”传销大案的A级头目死死摁倒地铺上。9月20日,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次押解到山东省聊城市看守所。至此, 36名A级传销头目、19名B级传销头目、62名C级传销头目落入法网。其中31人被东昌府区检察院批准逮捕,8人被劳动教养。

“3.01”传销大案又显新特点

透视“3.01”传销大案的全过程,东昌府区检察院负责审查逮捕的检察官告诉记者,他们在办案中发现了传销犯罪的一些新特点。

传销组织管理层人员高智化。在“3.01”蝶贝蕾传销大案头目中,大学生占20%。如博士后丛志新充分利用自己知识潜能,为传销头目研究开发“小财神”传销网络管理软件,增加了传销组织网络的科技含量,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对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工作,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传销集团内部矛盾重重。随着传销网络进一步膨胀,传销人员发展到一定数量后,传销集团头目因经济利益而产生矛盾现象比较突出。一些传销头目纷纷离开原来的网络,另立“山头“,频繁变换传销产品,争相拉人马投靠有背景的企业作保护伞。

传销网络内部管理制度趋于完善。这个传销组织一般10人至13人一个寝室,由一个C级头目任室长。“蝶贝蕾”传销网络从“坐寝”(指寝室中对新来人员的一套管理规范)到“出寝”(C级头目由于业绩突出而晋升B级,离开寝室),从通讯网络到网络布局,从“典型”树立到课堂内容更新,从应对警察盘问到应付搜查,都有一整套成熟的操作规定和管理制度。

暴力性增强。办案干警发现,网络中有些享有操盘权、有一定“死党”的B级头目,如打算另立山头被上一级别头目察觉后,将遭到毒打。传销组织所驻扎的村庄,如东昌府区古楼办事处北关村村民也反映,晚上经常有被打得头破血流的传销人员叫喊着跑出来。东昌府区检察院侦监科办案干警分析认为:动用武力的情况有三种,一是对不愿入伙的新来人员;二是企图单干的传销人员;三是针对前来解救的人员。

树立“神话人物”愚弄下线。为了避免集中打击,整个网络不再信奉共同的“精神领袖”、“成功榜样”,而是由各个传销分支根据需要在A、B、C、D、E 五个不同的阶层树立不同的“神话人物”,以激励下线。比如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王海这个分支,为了激励下面的人多拉“人头”,就在B级别中树立了白军这个“神话人物”。首先将网络中的C、D级别的骨干召集到歌厅或舞厅狂欢,几个小时后由A级别的人物将“出寝”人员白军带出来,举行简短的庆祝仪式,然后将其接走。在以后一个月里,让他狂吃,少见阳光,一个月后,上面的大级别人员从上线款中拿出20万元给其配备高级轿车,让白军开车出现在网络成员面前,给下级人员形成一个印象:升级后就等于一步登天,进入理想中的天堂。用这种“造神”手段来欺骗最底层的传销人员。

打击非法传销,任重而道远

在谈及“蝶贝蕾”传销大案时,东昌府区检察院和东昌府公安分局的办案干警们,不约而同地提到打击此类犯罪存在的“尴尬”和问题。

抓捕主要犯罪嫌疑人难。主要犯罪嫌疑人往往躲在幕后,身居异地,遥控指挥,难以抓获。

调查取证难。大规模的资金在传销网络各级传递、流动无任何凭证,认定犯罪所要求的证据获取困难。传销人员的反侦查能力和对抗性也不断加强,如A级对B级都是单线联系,A级头目的手机号一月一换,根本不用自己的身份证。A级头目的业绩不在业绩单上显示,他们平常不坐火车、飞机,只坐长途大巴。

刑法处罚畸轻。东昌府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杨震说:“现在,除了直销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之外,刑法对传销并没有专门的罪名设定,我们只能将其归入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以此向法院提起公诉。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尽管作出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但对‘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这就造成对传销人员处刑畸轻。”

打击处理难。由于国家对打击传销尚未立法,也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造成认识上不统一,加上传销自身的“顽症”,再加上发现、查取证据的不完整,对一些正在“经营”的传销公司及时查处的难度很大。比如“3.01”传销大案,虽然警方破解了这个网络的“总服务器”,抓获了部分头目,但是由于传销组织自身的运作机制仍在起作用,仍有不明真相的群众被骗进传销组织。

打击非法传销任重而道远。只有全党上下高度重视非法传销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把打击和治理非法传销当作全党的一项政治任务;立法机关应尽快制定相应法律,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在尚未出台相应法律之前,有关机关应尽快出台法律解释,制定量刑标准,以利于打击犯罪;政法机关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从根本上铲除非法传销存在的气候和土壤,传销,这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毒瘤,才会消失消亡。


发表日期:2006年9月25日 出处:正义网 作者:卢金增 新代 广宏 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