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被判死刑反思:在事前预防上狠下功夫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6-02浏览次数:182

编辑:崔辰光
2007年05月31日

药监局纪检组长:郑筱萸案暴露五个方面制度缺失

  “出现郑筱萸等案件,最主要的教训有五个方面。”曲淑辉认为,首先是监管工作指导思想存在偏差,没有处理好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其次是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自由裁量的空间过大;第三是行政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制约不合理、运行不公开、监督不到位;第四是干部选拔任用没有很好地落实民主集中制,重点部门、关键岗位没有严格实行轮岗交流;第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薄弱,一些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淡薄。
  
   她说:“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制约了监管事业的发展,也给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带来不可忽视的隐患。”【详细】

郑筱萸被判处死刑的警示

  从一个省部级领导干部堕落成了一个万人唾骂的贪官,由此走上了不归路,其教训是惨痛的,从中给人以警示。

  职务越高,权力越大越要具有平常心,办事要公道,决策要透明,时时处处要把公务之事摆在阳光处,自觉接受党内的监督,制度的监督,法律的监督,人民的监督。任何居高临下,任何“特殊”党员都是与党的宗旨,党的纪律相悖,必然要受到党纪国法的惩罚。【详细】

杀了一个郑筱萸能否儆百?

  这是到目前为止我所看到的最为痛快的呼声。郑筱萸究竟该不该杀?当然该杀。不论是从民意上讲还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郑筱萸无论如何也应该“按律当斩”,任何人都不会怀疑这一点,可以说这是大快人心的事情,显示了党中央坚决反对腐败的决心。

  郑筱萸案件只是一例,又有谁能保证所有的领导干部都能够从郑筱萸身上得到警示呢,对于那些心存侥幸的人来说,他们很可能会赴郑筱萸的后尘。【详细】

祸国殃民的人没有好下场

  这不亚于平地一声惊雷!因为在人们的印象中,贪污受贿判死刑,那已是几年前的事儿了。。的确如此,几年前,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被判处死刑,成为建国以来被判死刑的级别最高的领导干部。但这些并未远去的事实至少说明了两点:其一,“权力不受制约,就会走向腐败”,这个规律无论对哪一级官员都一样适用。其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宪法原则,并非只是一纸空文。遗憾的是,郑筱萸并没有铭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一古训!【详细】


  什么是国法?当然是指以宪法为核心的一系列国家法律,包括刑法。其中刑法就明确规定,犯受贿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据报道,郑筱萸涉嫌8项受贿起诉和3项玩忽职守的起诉,法院认定的受贿金额高达649万元人民币。这样的贪官污吏不杀还留他干什么?

  其实,讲国法,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规定,还有一部藏于民心中的法律。这些年来,看病的人都感到假药很多、药价虚高,甚至没谱儿了。这就使得许多贫困人看不起病。有的,因病致贫;有的,即使得了重病也不住院、不治疗,“在家等死”。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与社会进步极不和谐的社会现象?郑筱萸案出来以后,人们才发现,原来郑筱萸等人的腐败是一个重要原因(当然,也不能把郑筱萸说成是全部原因)。老百姓骂郑筱萸“丧尽天良”一点儿都不为过。这种依仗权势胡作非为、为了一己的私利而不惜坑害百姓的昏官贪官,不就是与人民为敌吗?不管法律条文怎么规定,这样的腐败分子都不应该再活在世上。这就叫天理不容、国法不容啊!

  依法判处郑筱萸死刑,是法治的胜利、人民的胜利,更是党中央、中央纪委的英明领导的体现。如果没有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如果没有中央纪委的精心办案,已经“平安落地”的郑筱萸是不可能被绳之以法的。所以,透过郑筱萸案件,我们进一步感受到党中央的英明伟大、中纪委的可亲可敬。【详细】


 

判处郑筱萸死刑,医药界应该惊醒!

  在以民生为本的本届政府中出现了一个死有余辜的郑筱萸是人们所应该料到的,在任何时候,谁拿人民的利益不当回事,谁就背叛了人民,那么,他就会身败名裂,遗臭万年,把名字钉在历史耻辱柱上。

  在治理商业贿赂重点的医药卫生界从郑筱萸案应该惊醒了!市场经济不是回扣经济,不是个人发财因为别人的痛苦的经济,而是法制轨道的医药市场,是在国家保证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医务工作者靠诚实劳动的卫生服务获得利益,靠合法收入治病救人!

  中央治理腐败分子的决心很大,人民相信中央一定让害群之马清除出党!【详细】

 

郑筱萸一审被判处死刑让谁胆战心惊

  郑筱萸一审被判处死刑足以让百姓称快,贪官在位时,民众是敢怒不敢言,积压满腔的怒火,贪官一落网,恨不得噬其血啖其肉, 一旦判处死刑 ,民众无不拍手称快,如果贪官一日不死 ,民众还担心忽一日而又大摇大摆地在众人面前 ,那将如何是好?郑筱萸一审被判处死刑虽然百姓也有恻隐之心,谁叫他咎由自取,让法律有了尊严。

  郑筱萸一审被判处死刑足以让公仆警醒,足以让贪官污吏胆战心惊。当前我们反腐败的深入,绝对不是说说而已,广大干部只有引以为戒,增强公仆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在其位谋其政,脚踏实地、努力工作,勇于抵御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为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没有任何的选择余地。【详细】


扁鹊治病对反腐倡廉的启迪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在多次重要讲话中提到扁鹊这个人,介绍这个人,要求大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借鉴扁鹊治病的科学方法。扁鹊的故事启发我们理解“良医治未病”的道理。反腐倡廉工作一定要加大预防力度,像扁鹊的大哥那样,治病于未发之前。发现同志有问题,要像扁鹊的二哥那样,治病于初起之时,与人为善,早打招呼,改了就好。对腐败分子,要像扁鹊那样,动手术,下猛药,务必严肃查处,坚决清除出党员队伍。

  由此可见,扁鹊治病对于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有很大的借鉴作用。一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独到本领和技艺,能够见微知著,一叶知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二是学会预防为主,懂得“良医治未病”的道理。【详细】


郑筱萸被判死刑留给人们的思考

  在痛恨郑筱萸罪行,感受法院依法对其严惩判决的同时,笔者不免为郑筱萸挽惜。据说,郑筱萸工作能力很强。他调任国家药监局后,在药品监管制度建设上,有过突破性的举措,其中,药品审批权收归中央和所有药厂都要进行GMP认证这两项措施,曾受到国家的肯定,可以说,在这个方面他是有功的。这两个举措强化了药监局的权力,也自然让郑筱萸觉得自己的权力也在加大,把本来为事业发展推行的新制度,变成了谋取局部利益甚至个人私利的资本,而这其中的关键原因,就是权力缺乏有效地监督。正如钟南山的感慨那样:“国家药监局有纪委,但是同级纪委监督不到郑筱萸啊。”

  透过郑筱萸案,我们看到的不光是药监部门由于缺乏监督而导致的腐败,在其他领域也有类似的情况。【详细】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