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苏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7-08浏览次数:297

2010-05-18 15:09:58   字号 打印关闭

  法制日报泉州(福建)5月15日电 记者郭宏鹏 刘百军 今天,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和福建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在福建泉州市举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福建专场活动。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他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主题宣传活动,着力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张苏军副部长要求,要切实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积极争取把主题宣传活动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整体部署当中,作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张苏军说,要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式。要在继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的传统方式和手段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互联网、手机通讯等新兴手段,以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送到每个干部群众手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吸引力。要充分整合司法行政和社会各部门的力量,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与服务民生、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增强主题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张苏军指出,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一步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意义、做法和成效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结合今年开展的“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