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任何人践踏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厉惩处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29浏览次数:421

 

       薄熙来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在王立军事件和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件中滥用职权,犯有严重错误、负有重大责任;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利用职权、薄谷开来利用薄熙来的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造成严重后果。薄熙来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极大损害了党和国家声誉,在国内外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失。薄熙来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本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的指示,但他却擅权妄为,我行我素,严重违纪,受到严肃查处,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对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再次证明,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党内决不允许有“特殊党员”。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组织的每一位成员都应该敬畏纪律,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条纪律规定,不仅应该熟知,而且应该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特别是应该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领导干部更应该做到纪律面前谨慎、谨慎、再谨慎,不越雷池半步,尤其不能认为自己地位高、影响大而藐视党纪国法、违反党纪国法、践踏党纪国法。“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凡在党纪国法面前肆意妄为者,必将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