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新学年已经开始,2012级新生也将于9月8日入学,一部分家住市区的学生将申请外住,请各二级学院抓紧组织有关学生填写《泉州师范学院外住申请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严格审批,并于9月14日前将审批后的申请表(分保留床位和不保留床位)汇总至学生处,学生处将统计全校外住学生名单并报送物业管理中心和财务处,为不保留学校床铺的学生退还住宿费。 各二级学院应做好外住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外住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和外住地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学校的良好声誉,保证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定期向辅导员汇报外住期间的表现。相关辅导员应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互相通报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外住申请表 学 生 处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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